(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创业、创意奖励分项资金“创业之星”大赛
时间:2015-06-02 09:48来源:
申请条件
(一)年度“创业之星”大赛获奖企业及团队;
(二)获奖企业或团队成员无违法违规记录。
资助额度及方式
奖金总额为600万元,企业组最高50万元,初创组最高30万元。
本资助计划属评审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创业之星”大赛项目申请表》,生成PDF文档并在线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收款收据。
(五)区内科技企业需提交按期填报高新统计报表的证明(区统计局开具)。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进行提交。
申请时间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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