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创新平台引进专项扶持
时间:2015-05-28 10:08来源:
申请条件
(一)公共技术平台或国家级机构认定,且总部设在龙岗;
(二)属国家级公共技术平台分支机构,且落地在龙岗;
(三)省、市级认定的公共技术平台;
(四)对于已认定的区级公共技术平台,成功获得国家、省、市级公共技术平台认定的;
(五)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限制情形;
(六)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kjj.lg.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八)创新平台建设支出专项审计(验原件);
(九)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项目下达文件、授权书、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十)属国家级公共技术平台分支机构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网上受理期
待定
书面材料受理期
待定
受理科室
科技发展规划科(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1,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409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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