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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创新平台引进专项扶持
时间:2015-05-28 10:08来源:

申请条件

(一)公共技术平台或国家级机构认定,且总部设在龙岗;

(二)属国家级公共技术平台分支机构,且落地在龙岗;

(三)省、市级认定的公共技术平台;                                  

(四)对于已认定的区级公共技术平台,成功获得国家、省、市级公共技术平台认定的;

(五)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限制情形; 

(六)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kjj.lg.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八)创新平台建设支出专项审计(验原件);

(九)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项目下达文件、授权书、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十)属国家级公共技术平台分支机构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网上受理期

待定

书面材料受理期

待定

受理科室

科技发展规划科(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1,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409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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