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导读 >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
(龙岗区)科技创新服务扶持专利服务机构类
时间:2015-05-28 10:57来源: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具备办公场地及人员;
(二)为在龙岗区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代理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业务;                                   

(三)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限制情形;(四)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kjj.lg.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知识产权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七)知识产权代理人任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八)上一年度为龙岗区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业务的服务清单以及收款单据复印件(验原件);
(九)其它附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网上受理期

待定

书面材料受理期

待定

受理科室

科技创新促进科(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1,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4097770、28948628)


在线评论
匿名
    暂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