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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认定扶持
时间:2015-05-28 11:28来源:

申请条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设置的二、三级学科。重点学科须院内独立设置,运行2年以上(引进上级以上医学学科团队和学科带头人新组建学科除外)。

(二)基础设施。有足够的工作用房,一般临床科室30张以上床位,非临床科室应具有相当面积的工作用房。配备学科开展完善的医疗设备及专业发展必备的专用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完善。

(三)技术水平。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或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能力,能解决严重影响人群健康的防治问题,本学科临床收治的病例数、病种数、治疗效果处于全区同级医院领先水平;技术能力建设能整体跟进。

(四)科研优势。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研究开发通用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开展省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承担有省级以上或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

2.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科技奖励或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市、区科技创新奖;

3.近5年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医学)发表过的医学论著、论文5篇以上。

(五)学科队伍。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须有1名学科带头人和2名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正高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具备副高职称;技术骨干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是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且具备中级职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必须是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六)学科开展已有一定资金投入;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医学重点学科评估体系》,经专家评审评分高于800分。

(七)已列入市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的,直接认定为区级医学重点学科。

(八)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限制情形;

(九)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kjj.lg.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自评报告(按照龙岗区医学重点学科评估体系格式),《龙岗区医学重点学科评估体系(试行)》(深龙卫医[2007]18号)各项指标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网上受理期

待定

书面材料受理期

待定

受理科室

科技发展规划科(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1,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2893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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