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融资扶持分项资金贷款贴保贴息
时间:2015-06-01 14:12来源:
申请条件
(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参与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投融资扶持计划,通过评审、政府推荐并从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
(三)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并达到计划规定的各项指标。
资助额度及方式
单个企业每年利息补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5%且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中介费用补贴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
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投融资扶持分项资金贷款贴保贴息资助项目资金申请表》,生成PDF文档并在线打印;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与地方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正反面;
(三)按期填报高新统计报表的证明(区统计局开具,企业单位提供);
(四)收款收据(指收到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拨款的收据)、支付利息、担保费或评审费的凭证、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固定格式)、借款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及质押合同等;
(五)《关于拨付科技投融资扶持计划利息、担保费用及评估费用补贴款的申请》;
(六)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进行提交。
申报时间
2015-04-13至2015-12-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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