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贷款担保风险扶持
时间:2015-05-28 09:48来源:
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三)在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已为我区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的中小科技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
(四)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限制情形;
(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kjj.lg.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担保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卡和贷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由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担保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网上受理期
5月4日-5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5月4日-5月15日
受理科室
科技发展规划科(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1,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409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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