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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政策性股权投资扶持
时间:2015-05-28 10:16来源: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且属于龙岗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的法人企业 (二)不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限制情形;

(三)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最后一次工商变更后打印的信息单(包含股权结构)

(五)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上一轮的增资或者股权转让协议(如有)

(七)最后一次公司验资报告

(八)最新的公司章程

(九)非现金出资资产的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如有)

(十一)国资委就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如有)

(十二)项目环评报告(如有)

(十三)同业的《投资协议》、财务、法律的尽调报告(如有)

(十四)法院判决书和行政处罚书。(如有)

(十五)专利、商标、版权证书(如有)

(十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

(十七)最近一年主要的产品销售合同3份

(十八)最近一年主要的材料采购合同3份

(十九)公司的银行基本户及主要结算户账户清单

(二十)公司主要结算账户的上年末和今年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对账单(最近一年)

(二十一)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如有)

(二十二)银行或其他机构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如有)

(二十三)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有)

(二十四)大额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如有)

(二十五)房产证(如有)

(二十六)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公司有银行借款才打印,也叫贷款卡记录)

(二十七)"上年度12月份和本年度最新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果公司以交营业税为主,

则提供上年度每个月份和本年度每个月

(二十八)份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二十九)本年度最新月份的所得税申报表和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三十一)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合同(如有)

(三十二)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项目商业计划书原件

(三十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样式

网上受理期

5月4日-5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5月4日-5月15日

受理科室

科技发展规划科(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2,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2894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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